为进一步加强石嘴山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,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,根据工作需要,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(以下简称辅警)15名。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
警务辅助人员15名(男性12名,女性3名),其中定向惠农区工作人员7名,定向大武口区工作人员8名(含女3名)。
二、招聘原则和程序
根据公开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发布公开招聘公告、报名、测试(含体能、笔试、面试)、体检(费用自理)、政审、聘用审批程序进行。按照体能、笔试、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。体检、政审不合格者,依综合成绩递补。
三、报名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公安工作;
2.政治思想好,组织纪律观念强,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、责任心强,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习惯,热爱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;
3.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(复员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),服务意识及奉献意识强,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能力;原则上招录人员户口应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、惠农区。
4.退伍军人、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放宽学历;烈士子女、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、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、党员等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5.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之间,女性在22周岁至28周岁之间,(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),身体健康,无残疾,无传染性疾病,无不良嗜好。
6.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,熟悉电脑基本操作和文字写作,服从工作安排。
7.男性身高170cm以上、女性身高160cm以上,身体、心理健康,体型端正,无口吃、无重听、无色盲、无色弱、无精神病史、无残疾、纹身和传染性疾病;面部无明显缺陷、疤痕等特征。
四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报名
1.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、刑事处罚的;
2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;
3.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;
4.本人或者家庭成员、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5.曾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6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7.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
8.因违法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,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;被公安机关辞退或退回以及辞职的情形,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9.其他不适于招录的情形。
↓↓↓↓2020年省公务员考试相关产品推荐↓↓↓↓ |
2020省考面授课程 课程进入 | 2020省考在线课程 课程进入 | 2020省考备考用书 优惠进入 | 2020省考免费资料 领取进入 |
相关内容推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