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6日 星期六 5时02分14秒
根据工作需要,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招聘特聘专干7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具体岗位及人数参见《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0年6月特聘专干招聘岗位表》(具体岗位参见附件1)。
二、招聘对象
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。其中:
(一)以国(境)外学历、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,须于2020年6月8日前取得相应的国(境)外学历、学位证书,并在资格初审、复审阶段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、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。
(二)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6月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,并在审核阶段出具相关机构的学历验证证明。
三、报考条件
(一)报考资格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2.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。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。
3.报考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。各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、相关工作经历年限、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(执业)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,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8日。
4.报考人员的学历、学位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。具体请参照《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(详见附件5)。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,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。
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不得报考的人员
1.现役军人、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;
2.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、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;
3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,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,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4.在各级公务员考录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;
5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报考程序及资格初审
(一)报考时间
2020年6月9日9:00至6月21日18:00。
(二)报考注册
报考人员登录“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报考系统”,http://www.szkscp.com.cn)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,注册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全面。
(三)报考资料
1.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;
2.学历、学位证书及学历证明(学信网可用);
3.相关工作经验证明(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);
4.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(附件2);
5.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(附件3);
6.任职回避承诺书(附件4);
7.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。
以上报考资料原件拍照上传到报考系统,格式为jpg(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),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(附件2)、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(附件3)、任职回避承诺书(附件4)需签名按手印后上传。
(四)填报岗位
1.报考人员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。本次考试报考采取网上报考的方式,不接受现场报考,报考人员登录报考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,上传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作为附件。
2.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。个人条件与招录岗位要求不符,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,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。
3.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考,报考人员的学历、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,具体参照《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(详见附件5)。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。
4.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、确认的,视为放弃报考。
5.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,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,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。
(五)资格初审
对报考人员资料定期开展初审,按照各招录岗位的报考条件审核相关考生的年龄、毕业时间、专业、学历、学位、工作经历资格条件、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(职业)资格等事项,对证件(证明)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,资格初审不通过。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在报考时间内可重新选择职位或补交、修改资料报考。
报考系统相关事宜可随时咨询,电话为0755-89230070,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早上9:00至12:00, 下午14:00至18:00。
五、考察方式
本次招聘通过面试方式进行考察。面试分为两部分,第一部分为专业技能考察,第二部分为综合素质考察。考察完成后形成具体考察结果。考察总成绩=专业技能考察分*40%+综合素质考察分*60%计算。总分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,等于或者高于75分由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环节。
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六、体检
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费用自理。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,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七、资格复审
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。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。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放弃复审资格。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的学历、年龄、职业资格、职称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,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。
八、公示及聘用
经考试、体检、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,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为聘用人选。
九、办理入职
确定为聘用的人选,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,并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继续聘用;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,取消聘用。
十、用工性质
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,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《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《凤凰街道办事处一般特聘专干薪酬管理及考核方案(试行)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十一、纪律监督
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:
(一)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,投诉举报电话:23193373。
(二)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,投诉举报电话:88211630。
(三)光明区人力资源局,投诉举报电话:88215747。
十二、其他事项
1.本公告及附件的“以上”“以下”“以前”均包含本数。
2.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招聘过程中,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,取消考试资格。
3.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考生在参加面试前,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。
4.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,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。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、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、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、参考资料、上网卡等,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。
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。
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
2020年6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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